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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会圆满召开

编辑时间:2018-12-08 11:11:53

2018年10月28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党章要求
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
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
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2018年12月6日,雁塔区委组织部在曲江宾馆组织了雁塔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会,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培宏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
 




 

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非公党建工委书记张伟主持。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直属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各街道党建科长,直属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科长;全区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机关党组织书记;区2018年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雏雁工程”培训班全体学员,共580余人参加培训。
 

 
 

刘培宏同志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重要意义、主要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党支部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精彩的介绍和解读,使全体学员深刻认识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张伟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和完成好近期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各街道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以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活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街道、各部门要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确保《条例》学到深处、落到实处。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如:50人以上未设立党总支、100人以上未设立党委)、党组织未按时换届选举(如:非公企业党组织3年未换届选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不经常等,与《条例》规定不相符的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确保12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三要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查遗补缺“回头看”,认真组织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积极开展非公企业“两个覆盖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谋划好明年工作。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近期,君翰教育党支部将在内部展开《条例》的深入学习,让君翰全体党员都了解到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必要性和建设党支部的重要性。

在未来,我们将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充分弘扬“把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