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其中提出,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
《刚要》明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学校要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切实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按照《刚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
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主要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设计。
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课程内容应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并经历必要的实践体验。
此外,《刚要》要求各地要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小学以校内为主,小学高年级可适当安排部分校外劳动;普通中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兼顾校内外,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劳动教育评价方面,《刚要》指出,在高中和大学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高中学校和高等学校要将考核结果作为毕业依据之一,推动将学段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