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1〕5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21〕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计划编制程序,各区县完成了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经我局审定,现将《西安市2021年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巩固落实职普比4:6政策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跨市(区)分市招生计划等因素编制下达。
二、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总规模计划,包含统招生、特长生、定向生、特色课程班、西藏生、跨区域招生等计划。不包含国家部委单列计划。
三、各区县、普通高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县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无计划擅自招生。凡违规的区县及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努力完成2021年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
城六区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分学校生源计划的通知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为推动西安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区教育局审核报送的西安市2021年城六区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分学校生源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及学校应保证定向生分校生源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印发后,各区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
二、各区及学校要利用各种形式,采取有效手段宣传定向生招生政策。定向生生源初中学校要在校园内公示本校定向生源计划,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定向志愿。要加强定向生招生工作规范操作,确保定向生招生客观、公平、公正。
三、对于定向生招生政策宣传不力、定向生源计划公示不到位、定向生招生操作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