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小学放假
全市小学将于2021年1月28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将于2021年2月4日起放寒假。
2021年中小学春季开学于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含学前儿童看护点)放假和开学时间原则上参照小学执行。
期末工作方面,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幼儿园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适时的入园服务。
全市中小学严格遵守“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的要求。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
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12月24号下午,渭南市教育局向渭南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发出《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1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主要内容如下:
现将2020-202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1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2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
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确定了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
1.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0年8月31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0年8月31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0年8月10日开学,2021年2月4日放假,全学期共26周。
2.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24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1年2月22日开学。
二、有关要求
各县区和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扎推、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推后教学进度或随意增减课时,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在下学期补齐,严禁赶超课时。
广大中小学校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各县区教体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参照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公、民办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延安市教育局关于
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时间如下,请遵照执行。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一、高二年级统一于2021年1月22日发放通知书,1月23日至2月27日为假期,共36天,2月28日报名,3月1 日正式上课。高中三年级假期为1月30 日至2月21日为假期,2月22日正式上课。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
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镇中心校,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统一于2021年1月27日(农历二零二零年腊月十五)起放寒假,2月28日(农历二零二一年正月十七)开学报到,假期31天。
考试时间:
期终质量检测由区教研室安排,学校自行组织,中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22日、23日,小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的质量检测由学校提前组织进行。幼儿园不进行文化课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