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几点变化?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落实省教育厅要求,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按照职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情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跨市招生计划等,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控制在50人,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严格定向招生政策
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联合体中“+校”)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优质普通高中的学生比例。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各区县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个考生可在城六区内选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或普通高中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加强组织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政策要求,西咸新区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要加快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教育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等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协助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做好过渡期内的考试招生,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到2020年完成过渡。
优化录取程序
一是增加第二次征集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二是明确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逐步构建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科学有效地选拔高一级学校新生的评价体系。
高新区2019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高新区教育局所辖区域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由高新区、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共同组织实施,高新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区县承担相关责任,实施办法参照国际港务区和灞桥区实施办法执行。其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和周至县进行,高新区教育局参与组织。
城六区普通高中各类志愿按什么顺序录取?
第一批次
省级示范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
★
1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2
国际课程班、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
3
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
4
统招生、定向生同步录取
5
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宏志对等班录取
第一批次报考学校
第二批次
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各类志愿录取顺序
1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2
统招生、定向生同步录取
第二批次报考学校
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本着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于本批次线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平行志愿录取时计算机自动完成两个步骤检索工作。
1
首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位考生
2
二是对每一分数段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检索其填报的A、B、C三个学校,若考生自身条件满足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否则继续检索B学校,若条件符合B学校,就投档到B学校,否则继续检索C学校。
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依据是什么?
筛选依据
6个条件2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6个条件 依次为:
(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军人子女)。
(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
(4)少数民族考生。
(5)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全国三等奖、陕西省、西安市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陕西省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西安市二、三等奖者(以下简称获奖情况)。
(6)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的考生(以下简称三好学生)。
2项指标 依次为:
(1)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
(2)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
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办法是什么?
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
(1)首先依次比对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获奖情况和三好学生6个条件。若考生具备某一条件,则依次优先录取;若前一条件比对结束还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比对下一条件。
(2)若考生6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2项指标。首先比对综合素质6个维度评价结果同等级个数,若不相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若相等则比对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若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的4个等级中同等级个数不等,则录取高等级个数多的考生。2项指标比对中,若某项指标比对后考生数等于计划数,结束筛选,否则继续比对下一指标。
(3)若通过以上6个条件2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依次按照学科分数进行比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