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19日进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8日—1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1日22:00—7月12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2日—16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10: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四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各招生学校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将及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